2016年11月24日 星期四

對學生的態度

又到了新學期了,校長召見新教師……
校長:「學生是我們衣食父母,我們要依他們成績作不同的對待。」
⋯⋯
新教師:「如何對待?」
校長:「例如考試得A,要對他好,他以後可能是科學家,對社會有所貢獻。考試得B,可能返校當老師,是同事。考試得C,日後賺大錢,會捐錢給學校的!」
新教師:「碰到霸凌同學,頂撞師長的呢?」
校長:「這種學生,也要對他好,他以後有很大的機會當民代或立委。」
新教師:「碰到考試作弊,賄賂老師,冒用家長簽名,侵吞學生會公款,欺詐同學金錢的呢?」
校長:「這種學生,要對他更好,他以後有很大的機會~當總統!」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